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财务负责人,因信息披露不准确,被中国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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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3 | 回复0 | 2024-5-15 16:06:02|发表时间:2024-5-15 16:06:02|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4年5月15日,上海监管局公告,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的财务负责人倪海龙,因2023年三季报财务报表部分数据更正导致的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据了解,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公告,主要涉及调减投资收益、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15,211,916.11元。倪海龙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鉴于此,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倪海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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