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发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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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85 | 回复0 | 2024-5-20 01:13:51|发表时间:2024-5-20 01:13:51|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问答,如果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贷款经办部门将根据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的住房及贷款情况进行核定,并按以下不同情况适用贷款政策:(1)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在本市有一套住房记录,均没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此种情况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2)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在本市有一套住房记录,同时存在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此种情况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房屋位于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且为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房屋位于城六区以外且为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一套住房政策规定最高可贷120万,根据户籍所在区域外迁购房,还可上浮10-20万。购买二套住房政策规定最高可贷60万,具体规定如下表。同时,借款申请人最高可贷款额度要根据其具体情况计算得出。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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