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公司“员工禁带苹果设备违者开除”,人社局回应“若被开可投诉举报”

[复制链接]
查看12 | 回复0 | 昨天 22:15|发表时间:2024-9-27 22:15:05|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hMkLGb2Mv2IVh1yAAlltQn5rscAAjk7wPP7JwACWXN484.png

ChMkLGb2Mv2IVh1yAAlltQn5rscAAjk7wPP7JwACWXN484.png

吉林省白城市的一家公司近期发布了一项新规定,禁止员工携带苹果品牌设备进入公司,违者将面临开除的处罚。该公司鼓励员工使用华为品牌的电子产品,并对率先更换华为产品的员工提供一定的补贴支持。
这一消息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传,该公司在通知中写道:“考虑到苹果公司和中国之间的贸易关系问题,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本公司禁止员工携带苹果品牌设备进入公司。”
对于这一规定,白城市人社局法规与政策科室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由相关公司自己制定的规定,他们无权干涉。如果员工因此被开除,可以向人社局投诉举报。
然而,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此表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这个规定并不合法,“劳动者有权决定使用什么品牌的手机”,仅仅因为使用苹果手机就给予开除的处罚是侵犯了他人的自主选择权和违法辞退,可能会对公司进行一定数额的行政处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