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年报被问询:红外光学材料销售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大额亏损是否具有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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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0 | 回复0 | 2024-6-2 09:00:17|发表时间:2024-6-2 09:00:17|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智科技”或“公司”)的年报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光智科技结合行业环境、市场竞争格局、业务模式、销售模式、主要产品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种类、价格、数量)等情况,说明红外光学材料销售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主营业务开展、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大额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亏损是否具有持续性,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等。
▲深交所问询函截图
问询函称,深交所在对光智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事后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年报显示,光智科技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01,138.74万元,同比增长8.09%,其中,红外光学材料业务实现销售收入82,895.14万元,同比增长12.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03.40万元,同比下降111.49%,连续两年亏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14.69万元,同比增长1,292.34%。
请光智科技:
(1)结合行业环境、市场竞争格局、业务模式、销售模式、主要产品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种类、价格、数量)等情况,说明红外光学材料销售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2)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主营业务开展、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大额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亏损是否具有持续性,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有);
(3)结合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售价及成本变动等因素,量化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4)列示近两年红外光学材料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销售内容、金额、毛利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等,是否为新增客户,是否为终端客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结合交易具体内容、市场可比价格、回款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公允性;
(5)说明报告期客户、供应商重叠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名称、采购和销售的发生时间、具体交易内容、金额、对应的资金流向,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4)(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年报显示,光智科技报告期实现境外收入32,161.1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1.80%,毛利率为31.35%,较境内高18.88个百分点;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Vital Pure Metal Solutions GmbH销售收入为1,861.62万元。
请光智科技:
(1)说明境外业务主要产品构成、主要销售地区、各地区主要销售对象、销售金额、毛利率、是否为终端客户、占境外收入的比例;
(2)结合境外业务和境内业务的销售产品类型、销售模式、定价依据、成本构成、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境外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向Vital Pure Metal Solutions GmbH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产品名称、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发货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存在销售退回的情形;
(4)列示公司近两年境外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所属地区、销售内容、金额、毛利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形的,结合交易具体内容、市场可比价格、回款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公允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光智科技报告期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33,402.9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41.54%,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9.56%。
请光智科技:
(1)列示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要采购内容、金额、合作期限等;
(2)结合向关联供应商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定价依据、主要用途等情况,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的公允性,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光智科技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或违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年报显示,光智科技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60,446.38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5,974.23万元。其中,机械设备账面价值为99,260.04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5,872.51万元;电子设备及其他账面价值为19,372.14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101.53万元。
请光智科技:
(1)说明电子设备及其他的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资产名称、取得时间、取得方式、主要用途、交易对象名称、是否为关联方等;
(2)说明机械设备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包括主要资产名称、主要用途、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减值准备计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列示机械设备前十名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要采购内容、金额、合作期限等,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结合固定资产的具体构成、使用年限、使用状态、权利受限情况、产能利用率、减值测试计算过程等因素,说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年报显示,光智科技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70,320.32万元,较期初增长24.15%,跌价准备余额为2,656.80万元。其中,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余额分别为17,639.73万元、13,804.01万元、17,019.64万元、9,843.83万元,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559.01万元、1,479.65万元、230.26万元、0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03.06万元,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168.17万元。
请光智科技:
(1)说明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的库龄情况,相关存货的期后结转金额及比例,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的情形;
(2)说明委托加工物资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存放地点,委托加工的主要合作方、合作方式、是否为关联方,委托加工产品在公司生产中所处具体环节,委托加工的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行业发展、生产销售周期、在手订单及在谈订单等情况,说明存货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相匹配,是否存在积压、滞销情形;
(4)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存货周转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5)说明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产品类别、状态、转销对象,是否存在关联方等;
(6)在回复前述问题的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存货跌价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2)(4)(5)(6)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年报显示,光智科技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36,396.77万元,较期初增长290.37%,其中,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项目账面价值为14,357.86万元;红外光学与辐射探测器项目账面价值为19,124.91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请光智科技:
(1)说明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项目和红外光学与辐射探测器项目的具体用途、开工时间、建设地点、建设及营运主体、资金来源、预计建设周期、当前建设进展、预计完工时间、建设进度是否与计划相匹配;
(2)分别列示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项目和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项目前五名供应商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采购内容、采购金额、付款情况等,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是否存在资金被非经营占用和违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结合在建工程具体构成及用途、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条件及时点、期末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等因素,说明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2)(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年报显示,光智科技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5,504.72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2,355.79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077.51万元。
请光智科技:
(1)列示近两年前十名应收账款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销售时间、内容、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所涉对象名称、销售内容、是否为关联方、交易时间、对应的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已采取的催收措施,对其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年报显示,光智科技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12,407.85万元,其中受限资金为5,391.15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25,534.55万元,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0,767.32万元,长期借款为84,831.63万元;利息费用为10,850.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07%。
请光智科技:
(1)结合主营业务开展、营运资金需求、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公司借入大额有息负债、承担较重财务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说明光智科技是否存在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的情形,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光智科技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或违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列示一年以内需偿付的有息债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名称、借款日期、借款金额、借款主要用途、利率、担保物、到期日期、偿还计划、偿还资金来源等;
(4)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长短期借款规模、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融资渠道、融资能力等,说明目前的生产经营及现金流状况能否支持公司日常运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光智科技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有)。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年报显示,光智科技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1,210.45万元,较期初增长105.80%,其中,因可抵扣亏损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0,328.94万元,较期初增长111.91%。
请光智科技:
(1)说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具体测算过程、确认依据,金额与相关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结合相关亏损主体的历史和预计经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符合递延所得税确认条件。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年报显示,光智科技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为4,586.65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中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项余额为5,490.33万元。
请光智科技:
(1)列示预付款项、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项前十名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预付时间、主要采购内容、金额、结转情况等,是否与采购协议条款约定一致,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光智科技资金被非经营占用和违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预付款项、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项退回的情形,如是,请详细说明退回的具体原因、金额,退回方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1.年报显示,光智科技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22,992.22万元,同比增长111.69%。其中,直接投入费用为10,394.59万元,同比增长137.49%;职工薪酬为8,339.37万元,同比增长82.40%。
请光智科技:
(1)说明直接投入费用的具体构成,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与生产成本混同的情形;
(2)结合研发人员数量、认定标准、人均薪酬、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当地薪酬水平、人员薪酬构成等因素,说明职工薪酬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非研发人员从事研发活动、非研发人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3)结合问题(1)(2)的回复及研发主要投向、取得的研发成果、对相关业务的影响等情况,说明在公司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大额投入研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研究成果在业务开展中的具体作用和体现。
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2.年报显示,光智科技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为6,450.42万元,同比下降78.39%。
请光智科技结合对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是否存在少结转成本、少计提费用及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情形,期末净资产的确认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期末净资产实际为负值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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