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B准则已被20个世界主要经济体采用,可影响全球超半温室气体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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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8 | 回复0 | 2024-6-6 10:34:10|发表时间:2024-6-6 10:34:1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梁春富
近日,在雅典举行的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年会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 Foundation)发布了《关于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ISSB准则的首份司法管辖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旨在为各国家或地区提供具体指导,积极推动其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ISSB准则,从而为资本市场提供一致、可比的气候及其他可持续相关信息。
ISSB准则由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即ISSB)于2023年6月发布,旨在建立全球通用的可持续披露语言的国际基准,准则于2024年1月1日生效。ISSB是由IFRS Foundation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期间宣布成立。该基金会下设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曾有力推进了全球会计准则的统一,因此ISSB的成立及其发布的准则受到了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时代周报记者从ISSB获悉,目前,已有超过20个全球主要经济体宣布采用ISSB准则或确保当地可持续披露准则与ISSB准则保持一致,这些经济体的经济总量占据全球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以及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一半以上。
最新的进展来自中国。中国财政部近期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ISSB表示,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将以ISSB准则等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为基础,制定体现国际准则有益经验、符合中国国情且能彰显中国特色的可持续披露准则。
在此之前,香港交易所在2023年4月就已发布文件表示,将引入以ISSB气候准则为基础的新气候相关披露,随后公开征求市场意见。2024年4月,香港交易所颁布ESG框架下气候信息披露准则的市场咨询意见总结,进一步将ISSB气候准则纳入港股ESG监管框架,要求港股上市公司根据该准则披露气候相关信息。
此外,欧盟目前已通过《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将ISSB准则纳入其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非洲开发银行也与基金会签署了旨在提升当地可持续披露实践水平的合作协议。
《指南》有助于各司法辖区进行双边对话

《指南》主要包括制定采用路径、监管实施计划、各国家或地区采用路径的特征和描述三部分内容。在制定采用路径上,《指南》提出了各国家或地区在规划其采用路径时可以考虑的方面,具体涵盖政策决定、项目计划、资源利用等多个环节。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还概述了监管实施计划,总结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计划与合作伙伴合作提供的工具、教育材料和能力建设项目,以支持越来越多的司法管辖区制定政策决策,设计和实施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ISSB准则的路线图。
ISSB表示,《指南》旨在向市场参与者展示各司法管辖区如何在全球一致和可比的可持续相关信息方面取得进展。如在国际证监会组织的认可中列明的,《指南》承认各个司法管辖区可以多种方式使用ISSB准则。《指南》还介绍了各司法管辖区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ISSB准则的各种方法,包括完全采用、部分采用和允许使用。
“目前,在全球使用ISSB准则的20 多个司法管辖区中,绝大多数都在寻求与ISSB准则完全一致。”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主席范易谋(Emmanuel Faber)在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
“正如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按国内生产总值(GDP)计算)占全球经济总量一半以上的司法管辖区已宣布采取措施,采用ISSB准则,或使其可持续披露标准与ISSB准则完全一致。”范易谋认为,这意味着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司法管辖区以及司法管辖区内的企业有可能因为没有加入全球基准产生额外的付出。因此,ISSB与各个司法管辖区的对话仍在继续。“这就是为什么《指南》是非常有用的工具,因为它可以帮助各司法管辖区进行双边对话。”范易谋说。
                        ISSB主席 范易谋                    
旨在建立可持续信息披露框架
5月27日,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以推进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
财政部在“起草说明”中表示,《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过程遵循了“积极借鉴、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彰显特色”的总体思路。一方面,以我为主、体现中国特色,另一方面,以国际准则为基础,制定体现国际准则有益经验、符合中国国情且能彰显中国特色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
这里提到的“积极借鉴国际准则的有益经验”,指的是主要参考借鉴ISSB发布的IFRS S1和IFRS S2(《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的披露框架,以及其他国际标准。
2023年6月26日,ISSB正式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2023年下半年,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国际准则在中国的适用性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评估,同时开展系列课题研究、交流研讨,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基本准则》讨论稿。2024年,财政部对《基本准则》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
《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共六章33条,涵盖了总则、披露目标与原则、信息质量要求、披露要素、其他披露要求以及附则等内容。《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重要的可持续风险、机遇和影响的信息,以便其作出经济决策、资源配置或者其他决策。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表示,综合考虑中国国企业的发展阶段和披露能力,《基本准则》的施行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强制实施要求,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财政部发布了中国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在准则的起草说明中写明了总体目标,推出了中文版的‘S1’,即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并表明,准则的施行是循序渐进的。”范易谋认为,市场各利益相关方需要着手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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