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 2024 年应付本息 83,07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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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2 | 回复0 | 2024-7-29 18:15:03|发表时间:2024-7-29 18:15:03|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4 年 7 月 29 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 溧水经开 MTN005;债券代码:102101476.IB)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21 溧水经开 MTN005
4.债券代码:102101476.IB
5.发行金额:8 亿
6.债券余额:8 亿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84%
8.起息日:2021 年 08 月 06 日
9.债券期限:3 年
10.付息兑付日:2024 年 08 月 06 日(如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向后顺延一个工作日)
11.偿还类别:本息兑付
12.本期应付本息金额:83,072.00 万元
13.主承销商:国信证券、邮储银行
14.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5.最新评级情况(如有):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6.存续期管理机构(如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受托管理人(如有):无
18.信用增进安排(如有):无
19.宽限期约定(如有):无
二、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诗明 联系方式:18761828249
2.存续期管理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佳昊
联系方式:198025113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888、021-23198682
四、备注
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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